按照《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白银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84人。其中,市直28人,靖远县16人,会宁县8人,景泰县10人,白银区12人,平川区10人。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白银市生源(含因婚户籍落入白银市的外地生源)。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2009年以来通过省级招考到基层事业单位的项目人员,分别与当地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体育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在本岗位工作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10月31日
报名地点:白银市人社局(西区统办3号楼1103房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一人不能同时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的联络方式须有效、准确。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因婚户籍落入白银市的外地生源须提供结婚证及迁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辞职的还须提供辞职证明;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白银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岗位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应聘条件进行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要严格进行资格复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市招聘办对拟聘用人员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分别由市、县区两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审批、聘用等手续。
监督电话:0943--8260592
咨询电话:0943—8244489
白银市招聘办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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