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城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目前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建成18所,为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2013年度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新增幼儿教师数,尽快解决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保证已建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经中共水城县委、水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14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尔彬(水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蔡盛周(中共水城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勇(中共水城县委常委 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沈建黔(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索才江(水城县监察局局长)
张 凌(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奇(水城县财政局局长)
车秀荣(水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刘祖均(水城县教育局局长)
高龙俊(水城县编办主任)
刘渡凯(水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厚龙(水城县保密局局长)
谭 勇(水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凌、刘祖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龙翔、黄爱民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德才兼备优秀人才。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本次共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14名,共分6个组,采取分组报名、统一笔试、分组教学能力测试、分组选岗、统一聘用的方式进行。
第一组:共20名 (南开乡中心幼儿园2名、保华镇中心幼儿园2名、青林乡中心幼儿园5名、杨梅乡中心幼儿园2名、木果镇中心幼儿园7名、发箐乡中心幼儿园2名)。
第二组:共19名 (发耳镇中心幼园3名、猴场乡中心幼儿园5名、营盘乡中心幼儿园2名、米箩乡中心幼儿园2名、勺米镇中心幼儿园7名)。
第三组:共18名(都格镇中心幼儿园2名、金盆乡中心幼儿园2名、陡箐乡中心幼儿园5名、果布戛乡中心幼儿园5名、玉舍镇中心幼儿园4名)。
第四组:共18名(化乐镇中心幼儿园2名、纸厂乡中心幼儿园4名、鸡场镇中心幼儿园3名、龙场乡中心幼儿园4名、董地乡中心幼儿园5名)。
第五组:共19名(滥坝镇中心幼儿园3名、坪寨乡中心幼儿园5名、花戛乡中心幼儿园5名、阿戛镇中心幼儿园2名、野钟乡中心幼儿园2名、盐井乡中心幼儿园2名)。
第六组:共20名(比德镇中心幼儿园5名、新街乡中心幼儿园5名、红岩乡中心幼儿园5名、顺场乡中心幼儿园2名、蟠龙镇中心幼儿园3名)。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条件(教育学合格,心理学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中等专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条件(教育学合格,心理学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教,能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幼儿教师录用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人员不能报考。
五、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分别按100分命题。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六、招聘程序
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 11月6日。
2.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费:每生100元。
4.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教师资格证(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须具备的材料)。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5.报名要求:
(1)按招聘计划分组报名,每个考生只准选报一个组。
(2)每个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2:1方能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所提供的证明交原件,证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
笔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学科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学理论知识。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无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封闭式统一命题、制卷、评卷。考务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
笔试成绩于2013年11月1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每个组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每个组按照招聘计划1:2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最后一名考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参加教学能力测试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
教学能力测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综合技能测试。每个考生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所有考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于2013年11月17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四)体检
每个组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分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来确定,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3年11月2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013年11月27日在水城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幼儿教师行业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由体检工作人员组织统一收交医院。
体检结果于2013年11月29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间可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范围,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3日
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证明和相关档案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正在立案侦查人员。
3.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7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示。
(六)选岗
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每个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并列的,并列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2013年12月31日。
七、聘用
对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下文予以聘用,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人事纪律监督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方案》由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58-8935678
水城县教育局人事股:0858-6664746
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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