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永编办函【2013】9号批复及《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3年下半年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计划引进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名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普高全日制对口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各职位引进对象是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3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引进的具体职位及条件见附表《2013年祁阳县下半年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至11日。
(2)报名地点:祁阳县人事局。
(3)报名方法及要求: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试:笔试与面试
(1)笔试:各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百分制。
(2)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对象: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各职位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各职位实际参考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教育系统各职位采取教学才艺表现与回答问题方式进行,其它各职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11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
祁阳县人事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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