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13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本次面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面试对象:
《2013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
卫生系统各岗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人员。
三、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8日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规则及程序
1、面试形式:在指定的、相对独立的场所进行,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由主考官主持。主考或副主考根据面试题本内容对考生提问,通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测试其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等。
2、面试考场内的人员组成:设主考官1名,副主考1名,考官5名。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每位考官对同一考生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考官测评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最终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数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面试纪律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考点。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内,且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迟到30分钟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器材进入考点。如有携带者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进入考点后,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的相关纪律要求。保持考场的肃静与秩序。
(五)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考官在面试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及时予以撤换,出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6693(人社局)
0563-7026267(监察局)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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