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南省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及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河南省罗山县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在罗山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准备阶段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需表格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szg.haedu.gov.cn/)。
(二)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证明。
(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可直接按县教体局要求确认和提交材料。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取得合格证书后再按县教体局要求确认和提交材料。
(五)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五楼体检中心(信阳市工区路411号,联系电话:0376-6283009)
(六)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罗山县中医院体检。
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的受理阶段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窗口”进行“网上申报”,然后再向罗山县教育体育局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其中教师资格申请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
(二)报送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1日
(三)报送地点:罗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教体局服务窗口
(四)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送材料时于2013年11月18日至21日到罗山县中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四、审查材料及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一)县教体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试讲)的人员。初步拟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为:2013年12月7日上午7:00。地点:罗山县第一实验小学。
(二)县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确定是否通过。
五、认定及证书发放阶段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对正式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县教体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文件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咨询电话:信阳:0376-6369871
罗山:15937642669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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