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地区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直各单位:
根据吐地人〔2010〕116号《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手段,建立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评审质量。结合我地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地区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办法。自2013年度开始,职称评审工作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业绩成果和工作能力予以综合评价。具体为,评审中级职称(含中学高级教师):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30%+档案材料量化赋分×40%+答辩成绩×30%;评审初级职称(不答辩):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50%+档案材料量化赋分×50%。按照总成绩结果和通过率控制在70%左右(中学高级教师控制在50%左右)的要求,确定通过分数线,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评委会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达到出席会议评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含三分之二),予以通过。
1、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理论知识方面的掌握情况。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由各系列评委会在考试前一天拟制试卷,考试时会同地区职称办共同监考,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下一个评审程序。
2、档案材料量化赋分,由各系列评委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材料,主要为:工作年限、专业职务任职年限、基层倾斜、专业学历、近3年考核情况、业绩成果、表彰奖励、著作(论文)等8项条件,按照赋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3、答辩,包括论文答辩、专家提问和举止仪表三个部分。论文答辩时,答辩者围绕本人其中一篇论文,就研究方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工作量、工作质量及业绩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专家提问统一提3个问题,主要围绕答辩者对专业技术业绩方面的见解、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提问;举止仪表要求答辩者穿着打扮得体,言谈举止符合礼节,无多余动作。
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地区职称办每年3月下发当年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要点后,各评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在4月中下旬,下发本系列当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本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办法,专业知识考试、答辩时间安排,评审条件以及上报材料要求等,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表,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以便在量化赋分时方便操作。专业知识考试统一安排在10月中上旬进行,答辩和评审工作按照地区2013年度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表进行。
三、公示。对评审通过的人员,由地区职称办会同各系列评审委员会,通过网络和公告的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实,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文件;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等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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