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考生总成绩排名、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我州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考生的总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
见《2013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考生总成绩排名》(附件1);和《2013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司法机关)考生总成绩排名》(附件2).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见《2013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3)和《2013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司法机关)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4)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6日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12年11月27日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有关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政法试点班(公安机关)面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
4、面试资格复审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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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中共甘孜州委编办
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司法局
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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