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3]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山阳区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如下意见执行。
一、测试原则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面试、说课等形式,考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思想、专业知识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等。
二、测试目的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面试、说课两个环节。
面试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其是否适合教师工作。
说课主要是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三、测试内容和程序
(一)测试内容
测试前10分钟在每学科的测试范围中抽取其中一节内容进行说课。
(二)测试要求
1、上午测试人员7:40分到达地点,7:50抽签,8:10开始测试。
2、参加测试人员应按照测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并进行身份确认,抽签排序,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测试。
3、参加测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受测试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及认证费收据,进入测试场所参加测试。
4、在面试、说课开始前10分钟,测试对象从规定内容中抽取一个试讲题目。一位测试对象开始测试时,下一位测试对象进入备课室准备。
面试、试讲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说课不超过8分钟。
四、其他
1、测试现场只提供黑板和粉笔、教材。
2、测试结束后,受测试人员应迅速离开测试现场,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后公布成绩。
山阳区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相关学科教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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