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面试工作于12月1日结束,根据《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现将各招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表)进行公示。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的具体安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2246
辽宁省公务员局
辽宁省公安厅
2013年12月2日
附件: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lnrsks.com/HtmlNews/kstz/gwyks/2013/12/131229229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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