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4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山西、江西十个省市招生。
二、招生项目
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类考生:男173cm以上,女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和舞蹈表现力。
2.声乐类考生: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3.主持、表演类考生:男175cm以上,女163cm以上,普通话标准、模仿能力强、形象好。
4.美术类考生:有较好的功底,受过系统的美术训练。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方式: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正式接受考试报名。报考考生可以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并寄送材料。寄送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1月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所交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4日
3. 报名/测试地点:成都、北京。考生可在报名系统里选择测试地点。
成都报名/测试点:须完成网上报名、寄送材料等全部流程,不接收现场报名。
北京报名/测试点:接收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须完成网上报名、寄送材料等全部流程。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寄送材料:
(1) 《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网上打印、签字并盖章)
(2) 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用于准考证等证件制作
(3) 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 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五、专业测试
我校将统一组织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 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
(2) 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4分钟以内);
(3) 管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一段,即兴配奏(限键盘);
(4) 主持、表演类:自备诗朗诵或小品表演一个(2分钟以内),模仿。
(5) 电声乐器类:自选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
(6) 美术类:素描、色彩、创作
素描:测试内容为石膏头像照片或人头像照片素描,测试时间2.5小时;
色彩:测试内容为水粉色彩默写,测试时间2小时;
创作:测试内容为命题性创作,测试时间1小时。
2.测试要求
(1) 所有考生在测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进行现场确认;
(2) 自带服装、道具、乐器、伴奏、画具等物品,成都测试点提供竖琴、钢琴、架子鼓、定音鼓、低音提琴、扬琴、画架; 北京测试点须自带乐器、画架参加测试;
(3) 管乐类、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 声乐、舞蹈类、电声乐器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如需要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请自带;
(5) 主持表演类、声乐类、舞蹈类(练功服、表演服)自带服装、道具。
3. 测试费用
艺术特长生报名一律在网上缴费,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兼报不额外收取测试费用。
4.测试时间:
成都:2014年1月11日
北京:2014年1月18—19日
5.测试地点: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北京:清华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安排请随时关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六、录取办法
1. 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取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一等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签订协议。
2. 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艺术特长生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 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4. 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特长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0362,028-61831067(兼传真)
通信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招生网址:教育网:http://www.zs.uestc.edu.cn
电信:http://www.uestczs.net
九、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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