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十一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3〕201号)文件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临汾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两个事业单位最终确定面试人员66名。结合招聘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21日
地点: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尧都区贡院东街卧龙潭小区院内)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态气质等综合素质。
四、命题范围及考生分组
1、命题范围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2、考生分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掌握面试尺度,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生专业类别,面试分食品专业、药品专业和综合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面试工作分组情况:
组别 | 用人单位 | 岗位 | 学历要求 | 岗位 人数 | 面试 人数 | 专业 | |
食品专业组 | 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食品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1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 | |
临汾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 | 食品监管1 | 专科及以上 | 1 | 3 | 食品加工与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加工与管理、畜产品加工与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
食品监管2 | 专科及以上 | 8 | 24 | 食品加工与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加工与管理、畜产品加工与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
小计 | 10 | 30 | |||||
药品专业组 | 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药品检验2 | 本科及以上 | 6 | 18 | 药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分析、药物化学、分析化学 | |
药品检验3 | 专科及以上 | 2 | 6 | 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 | |||
小计 | 8 | 24 | |||||
综合组 | 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设备管理仪器维修 | 本科及以上 | 1 | 3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临汾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 | 综合管理1 | 专科及以上 | 1 | 3 | 法律、法学 | ||
综合管理2 | 专科及以上 | 1 | 3 | 文秘、汉语言文学 | |||
综合管理3 | 专科及以上 | 1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
小计 | 4 | 12 | |||||
合计 | 22 | 66 |
五、面试程序
1、所有考生须于12月20日下午15︰00报到,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确认身份,安排面试有关事宜。考生面试顺序在当天面试前抽签决定。
2、考生需在12月21日上午7:00点统一进入候考室,并按专业分组情况分区就坐待考,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所有考生于上午7:15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由保密员登记密封;上午7:30点面试考官熟悉题本;上午7:45考官组对第一位考生组织试评,以统一评分尺度;上午8:00面试正式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结束后,各面试小组将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汇总密封,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签名,由记分员交保密室封存。
5、成绩公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将考生面试成绩拆封按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核对,交由专门记分人员核计考生招聘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面试考官的组成及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3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
2、考场工作人员:面试考场设监督员2名,记分员、计时员各1名。
七、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及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考官打分低于60分,高于90分(含90分)须注明打分原因。
八、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9、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和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开展工作。
附:1、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试人员名单
2、临汾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lfpta.com.cn/Html/ksdt/1206151312615395997318793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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