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源县人事局《关于印发富源县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人[2009]25号)规定,按笔试成绩排名,决定递补段小尾同志进行资格复审,富源县人事局于2009年11月20日对段小尾同志的考试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招考条件和要求,按照招考程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若对段小尾同志有异议者,请于2009年11月27日前书面实名向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874)4622760
富源县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