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红河州检察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已进入公示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您对拟录用人员或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30日至12月6日向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反映。来信、来电、面谈均可。
监督电话:0873-3734347 0873-3733037
接待时间: 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班时间。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拟录用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