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民族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博士研究生待遇
1、根据专业急需程度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安家费10~15万元,分5年发放;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5万元,理工科5~8万元,不同额度对应不同科研任务,自愿选择;
4、两年内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或发放住房租金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学历为本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各二级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 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不参加笔试。考生的报名时间如下:
1、博士: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
2、硕士: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3、本科:报名时间另行安排。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14报名”字样,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和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报名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寄至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rscrc@126.com。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湖北民族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的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应将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厘米,高度4厘米,大小20KB以下)粘贴在《湖北民族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的相应位置。
(三)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两种方式同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确保《湖北民族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中电子邮箱和电话两种联系方式的有效。
五、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
(二)笔试科目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我校组织阅卷评分,并将笔试成绩公布在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供考生查询。
(二)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博士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执行。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证件或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备用。
(一) 本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根据学校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时间,通知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和电话两种方式同时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有弃权者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面试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考核组成员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考官不少于7人,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用人部门专家及校外专家组成。计分计时员1人,由用人部门安排担任;监督人员1人,由学校纪监干部担任。
教师岗位的面试以专业课的试讲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管理岗位的面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面试考核工作由学校引进人才专家考核组负责。引进人才专家考核组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科技处、研究生处和用人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重点考核拟引进人才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八、考核和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参考依据。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
九、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考核、体检都合格者报学校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的审批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民族学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
公示后学校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省人社厅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指导与监督
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恩施州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北民族学院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
邮编:445000
联系人:段玮 罗光春 张晓红 袁久慈
电话:0718-8437559
学校网站:http://www.hbmy.edu.cn
人事处邮箱:rscrc@126.com
校长信箱:president_hbmy@126.com
湖北民族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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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湖北民族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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