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结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以主板市场为主,场外市场刚刚起步,创业板市场尚未建立。在主板市场(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有很浓厚的行政审批色彩,限制了正当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主板市场(二级市场)则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股权结构杂乱的显著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法人股的流动也严重不足,致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的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等市场结构,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2.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交易工具单一、结构残缺 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较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偏低。另外,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严重偏低。发达国家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我国只有30%左右。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再一点是证券市场的交易工具单一、非主板品种流动性不足。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3.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市场中介机构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个人投资者人数仍然占总开户人数的80%多,机构投资者只占不到20%,但是机构投资者却拥有8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使得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在相当的程度上可以借机操纵市场,助长了股票市场的投机之风和非法行为,抑制了股票市场相关功能的正常发挥。另外,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也不够完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性缺陷。同时,对经纪业务有重大意义的证券经纪人制度到目前为止尚无定论,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资格得不到明确的界定,也严重制约了中介机构经纪业务的发展。
4.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监管组织体系缺乏效率
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但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缺位严重。如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_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如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模糊、信息虚假披露或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没有预测依据等等,使投资者面临了极大的市场风险;又如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使相当一部分经营亏损的上市公司,没有及时地从证券市场淘汰出去,污染了整个市场环境。虽然我国已陆续制定实行了《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条例等,然而在证券交易的过程中,还缺乏大量的加以细化的、科学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证券交易的许多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另外,证券监管组织体系缺乏效率。从证券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看,目前的组织管理体系与监管层次存在机构重叠、效率不高等问题。表现为证监会与地方特派办作用较大、证管办作用不足的情形,抑制了证券监管目标的有效监管。
5.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上市公司质量亟待提高
从我国现行《公司法》来看,董事会职责仍有模糊之处。而且,董事长的法定职权过于集中;由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过度集中,公众股过度分散,董事会很容易被大股东操纵。并且,经理的权利没有得到相应的制约。经理行使职权必须立足于董事会决议,但实际上,经理改变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但职工代表同董事、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又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要他们行使监事权并不容易。另外,在上市公司质量方面也存在亟待提高的难题。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发行额度制以及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企业经营者往往只致力于上市的目的,上市后即不思进取,更没有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