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公开招聘31名教学人员;面向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公开招聘1名校医。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教学人员31名,校医1名,共计招聘3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所需专业、学历要求
招聘岗位 | 所需专业 | 学历要求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语文教研室 | 汉语言文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 | 12人 |
数学教研室 | 数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7人 |
体育教研室 | 体育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3人 |
音乐教研室 | 音乐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3人 |
美术教研室 | 美术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2人 |
英语教研室 | 英语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2人 |
校医 | 内科、外科、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1人 |
信息教研室 | 计算机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2人 |
四、招聘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身体健康。
2、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3、语文学科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其它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招聘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2月28日(工作日)止,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昆明市文林街162号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导处(行政楼1楼)(邮编:650031)
联系人:曾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5516153—4 (0871)5516154—6
3、应聘材料
应聘时应提交材料: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4、请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封面上写明可随时联系的通讯电话,若无法联系者校方按弃权处理。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六、招聘程序
1、考试程序及内容:
(1)笔试(主要考察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综合面试(基本技能、说课水平、组织能力等)。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先参加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低于80分者(满分100分)均不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80分以上者参加分学科、分岗位的聘用人员面试,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聘用。
3、体检:
(1)结合所需岗位人数,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4、考核。(到毕业生学校对其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进行调查了解。)
5、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