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对2014年新教师录用的统筹安排,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秦淮区教育局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编制内教师,以保证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二级乙等(中文、幼儿园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已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4年四城区新教师应聘笔试考试,按1:3划线入围,取得“同意面试”资格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特殊教育学科的毕业生学历可以放宽至大专)。
(四)所有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者如通过相关考核,毕业时还须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需求学科及人数
小学需求37人,其中:中文19人、数学3人、英语3人、音乐3人、体育5人、美术2人、计算机1人、科学1人。幼儿园需求23人。特殊教育学校需求6人,其中:中文1人、计算机1人、特殊教育4人。以上招聘计划会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发展需要做相应微调,以最后录用数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月20日(周四)—2月21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76号秦淮区教育局408会议室。(公交43路、65路、301路康居里站下车即到。)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四城区同意面试成绩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期间各类获奖、技能等级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要求,秦淮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收费标准
应聘者需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
(二)面试及实施办法
面试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报名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授(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现场答辩和授(说)课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总分的60%。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总成绩占7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014年南京市四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成绩)×30%+现场答辩面试考核成绩×30%+授(说)课考核成绩×40%。报考同一学科的应聘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三)体检、公示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以招聘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本次招聘简章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核准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新教师2014年8月初到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秦淮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650616、025-52650617。
监督电话:秦淮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2650630、025-52650602。
以上招聘简章由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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