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短缺状况,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县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过公开招聘充实基层农技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全县拟招聘29名县乡事业人员,全部从事县乡(镇)农技推广工作,其中使用县直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编制22名,乡镇事业编制7名;面向社会招聘19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按上级政策规定,占用乡镇事业编制者全部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直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招聘总岗位的12%的比例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但报名不达规定比例时可将核减的岗位转为面向社会招聘。
二、报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有相应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下列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1)2013年11月30日前本人或夫妻另一方具有交口县户籍(或生源)的;
(2)夫妻另一方为我县财政供养人员的;
(3)夫妻有一方在我县社保机构有两年以上缴费记录的。
3、报考人员须为农业院校或其它院校涉农专业(农、林、水、牧、兽医、农机)毕业生。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员具体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在我县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我县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2年的,2011年及以前参加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除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为在编全额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得报名外,其余上述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时,不受年龄、学历、专业和户籍等限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凡受到党、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属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全额财政供养人员的;
6、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专升本及研究生在读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4年2月18日至27日,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口党建网、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2月22日8:00—2014年2月27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交口县2014年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1日前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8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4年3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在考试前一天凭本人身份证到交口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因故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考前30分钟直接到考场领取。
2、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报多岗位者,取消考试资格。(2)面向社会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3: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达2:1,如不达以上比例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或定向招聘名额改为面向社会招聘时,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已报名并缴费人员在2014年3月2日—3日进行一次应聘岗位的改报。(3)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4)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招聘领导组指派专人负责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复审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籍档案(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红底同底彩色一寸免冠相片3张。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达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和《专业知识》(占3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省市县情、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按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水利、农机分别确定考试内容。笔试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交口党建网公示。
(四)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先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的2倍时,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高于所在面试考场考生的平均分。
(五)体检考察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占用报名岗位编制,统一派驻乡镇工作,接受乡镇和主管部门双重领导,整合职能,整体运行。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聘用人员可连续工龄。
咨询电话:0358—5422501 0358—5422022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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