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东至县住建委下属房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务员)1人。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选调。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单位 | 单位性质 | 学历及年龄条件 | 岗位名称 | 工作经历及其它条件 | 选调人数 |
东至县房管局 | 全额预算单位 | 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保障房建设管理岗位 | 具有2年以上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历。县内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 1 |
东至县房管局 | 全额预算单位 |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工程技术岗位 | 规划建设类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县内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 2 |
住建委机关 | 全额预算单位 |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机关工作岗位 | 具有公务员身份,规划建设类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 1 |
四、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人员由县住建委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县编办参与。
1、信息发布: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东至县住建委网站,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至县电视台。
2、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至县住建委(四楼办公室),联系人:陈益平;联系电话:0566—7028305。
(3)报名所需材料: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主管部门验印);机关公务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按干管权限审核同意)。
(4)资格审查:县住建委会同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对报名参加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由住建委通知领取准考证。
3、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专业能力、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临场应变、语言组织等方面能力;
(2)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将剩下的5位评委的评分计算为平均分,即考生面试得分,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2014年3月12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县住建委和人社局组织考察。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参加同职位面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选调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至县监察局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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