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卫生事业单位需求,拟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卫技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卫技类研究生学历。部分医院招聘岗位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户籍不限。
二、招聘专业类别和人数
详见《2014年张家港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类研究生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同步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15日。
报名网址:http://digital.zjgws.gov.cn/ivht/login.jsp。
联系电话:0512-58987102。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人岗相适度评价
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
3.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博士)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查询结果。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③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奖惩证书等);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以上所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并与报名信息相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初定2014年3月下旬。
面试地点:张家港市卫生进修学校。
四、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市卫生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后在张家港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zjgws.gov.cn/)和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12333zjg.gov.cn)公示7天。因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分高者)。
五、录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9829。
七、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卫生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张家港市卫生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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