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医医院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原名为“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960年正式更名为“广州市中医医院”,1996年评定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2004年1月成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下设同德门诊部和五羊门诊部两个分支机构,广州市中医中药研究所设于院内。
现医院占地面积7696平方米,业务用房34000平方米,开放病床数550张,预计2014年底将接管一家200张床位的综合医院,届时我院床位将增至750张。我院现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1名,独立招收、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长期承担广州中医药大学实习、带教任务,是市属唯一一所服务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综合性中医医院。
在未来的几年,一座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8000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的新院也将建成。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拟招聘的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等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竞聘岗位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4、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博士学位的,年龄一本在45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完成学业来我院报到时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6、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护理专业广州户籍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35岁以下,可无学位。
(二)招聘科室(岗位)、专业、学历、人数及资格条件:
科室 | 专业 | 岗位 | 学历(及以上)/学位 | 招聘人数 |
病理科 | 病理学 | 医师 | 研究生/硕士 | 1 |
B超、同德门诊(分院) | 医学影像 | 医师 | 本科/学士 | 4 |
放射科、同德门诊(分院) | 医学影像 | 医师 | 研究生/硕士 | 2 |
医学影像 | 医师 | 五年制本科/学士 | 3 | |
医学影像 | 技师 | 本科/学士 | 3 | |
后勤设备管理科 | 生物医学工程 | 医疗器械维修 | 本科/学士 | 1 |
ICU | 西医重症医学 | 医师 | 研究生/硕士 | 1 |
同德门诊 | 口腔 | 医师 | 研究生/硕士 | 1 |
财务科 | 会计 | 会计 | 本科/硕士 | 1 |
备注:本次公告招聘岗位为非编制从业人员。
编制内人员招聘工作需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后开展。应聘人员可以在编内招聘公告公布时,同时另行报名,并另行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报名、考试时间稍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9日
报名方式:
1、登录邮箱:zp81226214@126.com(密码:81226214),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的压缩文件中共需填写2份表格),于报名时间内将表格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报名,邮箱地址:
岗位 | 邮箱 |
医师 | gkzpyi@126.com |
技师 | gkzpci@126.com |
会计、医疗器械维修 | gkzpguan@126.com |
邮件填写方式举例:如医师
备注:若无法下载表格,请与我院人事科联系。电话:81226214、81226213
(二)考试:
报名并经我院负责招聘工作人员确认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招聘考试。
1、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试及面试,内容包括本专业相关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20日-3月26日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gzszyy.com/index2.asp)公告栏公布。
3、考试的方法:
(1)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gzszyy.com/index2.asp)公告栏发布。
(2)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6,则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实践能力考核)。考生放弃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3)完成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4)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能力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60%。
(6)根据(5)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的精神执行,我院自行安排。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应聘资格条件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我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我院将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参加考试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近照、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排名情况等。
2、在职人员:个人简历、近照、毕业证及鉴证证明、学位证及鉴证证明、资格证、聘书、执业证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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