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怒江州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怒江州卫生事业的发展,改变怒江州医疗卫生队伍专业人才紧缺现状,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引进高中(中专)紧缺学科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批复》(怒政复〔2014〕11号)和《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引进紧缺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批复》(怒人社复〔2014〕3号)文件精神,按照《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州卫生系统的实际,决定面向各高等医学院校引进62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 3月1日后出生)。
2、热爱卫生事业、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的全日制教育二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应往届毕业生。
4、应聘怒江州人民医院、怒江州保健院岗位的考生,需在签订普通用工合同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方可享受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两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用工合同,待考资格证书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后的同类人员待遇,取得资格证书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工龄从签订普通用工合同时起算。
(二)招聘岗位
怒江州此次共招聘62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怒江州人民医院1名、怒江州保健院1名、兰坪县卫生系统17名、泸水县卫生系统6名、福贡县卫生系统21名、贡山县卫生系统16名。各单位分专业岗位见怒江州2014年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怒江州2014年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在怒江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医学院校的配合下,由怒江州卫生局牵头,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怒江州纪委第二纪工委监督实施完成。
三、招聘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本次怒江州卫生技术人员招聘洽谈会将于2014年3月20日和2014年3月26日分别在大理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举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大理医学院的招聘洽谈会于2014年3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15:30在大理医学院下关校区体育馆举行。
2、昆明医科大学招聘洽谈会于2014年3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举行。
(二)报名要求
热诚欢迎省内外各医类院校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洽谈报名应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电话;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四、面试、考核和聘用
(一)面试
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怒江州紧缺卫生技术人才招聘专家组考察初选后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面试。面试采取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通过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考察应聘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报考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综合评价与决策
面试结束后由专家组对应聘者的面试结果进行定量、定性等综合评价,经专家组集体评议,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招聘对象。
(三)签订协议。
专家组召开应聘人员座谈会,供需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申请调离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且5年内不得参加怒江州任何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招录。
(四)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到怒江州就业的卫生技术人才,到应聘医院所在地的州、县卫生主管部门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往届生)、学历认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学籍档案。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及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到与怒江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报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招聘到怒江州任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怒江州人民医院、怒江州保健院岗位除外),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怒江州卫生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待遇。
备注: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咨询:
怒江州卫生局(电话:0886-3622651)。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86-3627980)。
怒江州卫生局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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