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2.受理机构:公务员管理科。
3.受理机构职责:负责报名登记,审核报考条件,组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实施聘用。
4.办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人发〔2006〕65号)和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鄂人发〔2006〕3号)。
5.办事程序:事业单位根据编制空缺情况,上报拟补充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经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审核,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后,适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6.办事时限与办事结果: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时限,及时组织考录,录聘人员张榜公布后,办理聘用手续。
7.办事纪律: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鄂人发〔2006〕3号)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执行,集体研究决定,网上公布结果。
8.办事须知:提交学历证明、身份证、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等。
9.投诉举报电话:858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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