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洪江市范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名。选调范围为洪江市在编在册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合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备公务员身份,试用期满且已转正;
(四)身体健康,符合人民警察的身体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劳教、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6、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个人操守品行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录警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参加选调人员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洪江市新闻网下载《洪江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交到洪江市公安局政工室601室。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通知书。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环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则直接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数1:1.9则只进行笔试,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数1:2及以上则还须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2014年3月25日(周二)10:00—11:00;
笔试地点: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基础知识及写作。
面试时间:2014年3月25日(周二)14:00—17:30;
面试地点:市公安局十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三)体检、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将及时进行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体检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并实地考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表现情况。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将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洪江市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警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由市编办办理编制异动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须服从市公安局统一安排和调配,由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呈报办理录警手续,享受在职人民警察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要求
(一)凡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316522。
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
洪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市公安局
二O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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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doc》来源于洪江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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