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2)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五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被录取为当年的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同时取消硕士研究生学籍。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请于近期关注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和《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四、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0日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交报名信息,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3、考生的体检要求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4、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注意:其它时间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办公主楼4层研究生院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考生自带以下报考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发准考证。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部(院)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有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复印件。
5)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也需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信息,并打印《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同时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6)交红底一寸照片2两张
五、入学考试
1、初试
1)时间:5月24、25日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考生于5月21日登录研究生院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
3)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数学课程,(数学课程为矩阵和数理统计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参考《2014年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于近期发布)
2、复试
达到初试规定录取线的考生在6月下旬前后进行复试,复试在所属学科进行,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各学科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基础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
1.定向(委培)
定向(委培)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相应的定向、委培培养博士生合同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将留在原单位,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非定向
非定向考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七、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起所有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按在校学习期限每学年交一次。
我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已制定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具体评审办法近期发布。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351-6010370
办公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北校区主楼419房间
信息发布网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www.gs.tyut.edu.cn/admis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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