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2月19日至2月21日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内蒙古地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参加继续教育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2014年全区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注册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nmgzjj.gov.cn/news/2014/03/12/1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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