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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人社发〔2011〕91号文件要求,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监督组监督,大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成评估组评估,拟认定巴马兴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我县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从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电话:0778-6212137邮箱:bmrLj@163.com)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