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徐州市公安局
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徐州国家税务局
徐州地方税务局
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关于依法综合治理人事考试环境的通告
为维护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和广大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49号)要求,现就依法综合治理我市人事考试环境通告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人事考试项目逐年增加,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已成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但是近年来,人事考试面临的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非法获取、贩卖试题和答案,团伙组织作弊等违法犯罪、违纪违规行为频频出现,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考试秩序,损害了广大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对各种违法犯罪、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贩卖、传播人事考试试题(答案)的;
(二)窃取、泄露、贩卖人事考试应试人员信息的;
(三)制售、使用假证书的;
(四)非法制售作弊器材,非法使用作弊器材发送、窃听、偷拍人事考试试题(答案)的;
(五)在人事考试实施过程中,内外勾结泄露考试信息的;
(六)发布虚假宣传、恶意炒作、买卖人事考试试题(答案)等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
(七)利用无线电设备或手机实施考试作弊的;
(八)雇人代考或替考的;
(九)违规办班和非法培训机构从事培训活动,或以合法培训形式为掩护,散发虚假宣传广告、群发短信,或举办“考试包(保、必)过班”、“命题专家培训班”等虚假宣传和欺骗误导应试人员的;
(十)培训机构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及偷税、逃税及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
(十一)监考人员和考试组织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的;
(十二)扰乱考场内外秩序,辱骂、威胁、殴打、伤害监考人员和考试组织人员的;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有关行政机关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等有力的综合措施,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对所有涉考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决不手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广大考生要集中精力认真复习备考,不要听信谣传,谨防上当受骗。要克服侥幸心理,坚决不购买、不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从事、不参与违法犯罪、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共同抵制考场腐败歪风,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
2013年5月27日
准考证打印入口在本页最下方。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打印说明
准考证上的照片为黑白照(彩照也可),进入界面直接打印或复制到word中打印皆可,纸张为A4纸(为了保证准考证打印的清晰度,请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如准考证上的照片无法显示请于次日重新登录,如始终无法显示请和我们取得联系:0516-80800320、8560852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省人事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点击查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存笔试准考证,以备后续使用。
二、违纪通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相关规定,以下考生在2013年度考试中违纪,现予以通报:
关于对2013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徐州考区违纪人员处理的决定
三、考点地图:
考点名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考点地址:食品城南
公交线路: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
四、网上支付人员报销票据领取事宜:
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A126室市人保局财务室(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市内可乘91路、92路、93路、95路车)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如无法打印请核实是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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