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作为普高招生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相关部门及主考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各个环节科学规范地操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试内容
1.音乐类专业考试由必考项、主考项构成,具体如下表:
考试项目 | 分值比例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必考项 | 15% | 视唱练耳 | 视唱练耳为必考项目。满分100分。 |
主考项 | 85% | 声乐、钢琴、器乐(三选一) | 1、考生必须参加主考项的考试。 2、主考项中的考试科目均为选考。 3、满分100分。 |
注: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
2.美术类专业考试由素描、色彩两项构成,具体如下表:
考试项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模式 | 计分办法 | 备注 |
素描 | 3小时 | 默写 | 100分 | 8开素描纸(招办提供) |
色彩 | 3小时 | 默写 | 100分 | 8开水彩纸(招办提供) |
二、加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11日上午8:30(美术类)
4月11日上午9:30(音乐类)
地点:招生办公室(美术类);音乐学院琴房(音乐类)
三、其它
考务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给出成绩,招生办向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书。
招生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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