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大理州接待处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好选人用人关,优化公务接待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队伍,为全州“三个发展”助推发力。
二、选调对象
选调名额为1名,选调岗位为办公室文秘岗位,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接待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
(二)大理州范围内具有2年及其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已进行过登记,在编在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性别、民族、地域不限;
(三)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办公系统软件操作,熟知公文处理,具有文秘工作岗位2年及其以上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需经单位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州级各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各县市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并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报名者须认真、准确填写《大理州接待处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4月25日
报名地点:大理州接待处办公室
报名人员报名时由考生携带填写完整并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报名联系电话:0872-2316721
联系人:杨玉花
(二)统一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由州公务员局、州接待处组织实施。1.笔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并进行公示。
(三)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定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四)考察与体检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工作由州接待处组织实施。
考察人选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接待处组织实施。
(五)公示
按有关规定择优提出1名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州接待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审核后,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州人事人才网站和其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工作日)公示。
(六)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此项公开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州纪委人事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州接待处:0872-2428177;州人事民政纪工委:0872-2428133;州公务员局:0872-2316320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考、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注意往返途中的安全。
(三)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
大理州接待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