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胸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胸科医院暨河北省结核病防治院隶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始建于1930年,系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华北地区最大的以诊断、治疗呼吸系统及结核病等胸部疾病为主的大型医院,是省市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河北省肺癌防治研究中心也设在该院。医院担负着全省定点防治结核病、“非典”、“甲型H1N1流感”、“ 甲型H7N9流感”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
医院先后荣获河北省“诚信示范单位”、“纠风先进单位”、“三星级窗口单位”、卫生部“全国医院感染管理抗击非典先进集体”、中组部“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连续多年被省卫生厅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省胸科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1日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省胸科医院网站(www.hbsxk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8时—20日17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具体地点:胜利北大街372号、电话:0311-86911069、传真:0311-86839076、电子邮箱:www.hbsxkyyrsc@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胸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该招聘专业学历要求的教学大纲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8时30分--10时 (9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负责。
4.笔试成绩:考试7个工作日后在河北省胸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bsxkyy.com)发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河北省胸科医院。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河北省胸科医院网站发布。
4.技能操作考试。采取抽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操作能力。技能操作考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计算平均分的方式为技能考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天在河北省胸科医院网站发布。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操作考试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40%、30%、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胸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e.lss.gov.cn)、河北省胸科医院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胸科医院网站(http://www.hbsxky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6911069 (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6911192 (河北省胸科医院监审处)
本方案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6911069;
传 真: 0311-86839076;
电子邮箱:www.hbsxkyyrsc@126.com
河北省胸科医院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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