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共3个。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均位于承德市围场县,财政性资金定额定向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制辖区内森林经营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承担荒山造林、更新造林、培育后备森林资源;搞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林业案件的查处工作。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位于张家口市蔚县,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林政管理、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保护区内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和科学研究,开展科普宣传和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省林业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但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线以上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由省林业厅人事处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多者(以档案记载为准)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林业厅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按照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林业厅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省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省林业厅网站(www.hebly.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07225(省林业厅人事处)、0314-7802481(省塞罕坝林场人事科)、0314-7566131(省木兰林管局人事科)、0313-7210910转8001(小五台山管理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林业厅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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