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科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以下简称省科学院)
省科学院为省政府直属部门和全省综合性科研机构,主要职责任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技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条件、岗位、人数
(一)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省科学院采用统一招聘方式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4月20日。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岗位急需,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
(三)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能力与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科学院面试现场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省科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当场公布,并于第二天在河北省科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省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提出公开招聘人员意见,提交院党委扩大会研究审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36319(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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