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组织实施2014年白银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26名(事业编制)。其中: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甘肃省中医院白银分院28名、白银市康复医院1名、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12名、会宁县医疗机构38名、靖远县医疗机构20名、景泰县医疗机构18名、平川区医疗机构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四)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条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县区人社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9时——16时
2.地点:甘肃中医学院。
有意报考白银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可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参加报名考试。
3.报名有关材料。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和联系方式要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招聘办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往届毕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推荐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答辩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试,评定出综合成绩。由市招聘办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与2014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其他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办理。
考试总时间15分钟,其中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答辩占30%,专业知识测试占70%。总成绩=答辩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7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审批、聘用
1.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提请市招聘办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四、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要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43-8244489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教育科:0943-8225093
监督电话: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0943-8223248
白银市招聘办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2014年白银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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