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考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二)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考生范围。
不同职位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一)报到和抽签。
本次招考上午和全天面试的职位报到时间均为当日上午7:30-8:30,下午面试的报到时间为当日下午12:30-13:30。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所报考职位指定的面试和报到时间内携本人有效的应考证件(应考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到达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查验应考证件。经证件查验合格的考生在关闭及寄存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应立即到本人所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候考室签名报到,通过抽签确定本人参加面试的顺序。
应考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报到及进入面试考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面试。
(温馨提醒:准考证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专题”自行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网址为http://www.szhrss.gov.cn/ztfw/gwyzk/bs/zkzdy/)
(二)延误处理。
面试考场将分别于面试当日上午8:30、下午13:30起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未按所报考职位指定的面试和报到时间准时报到的,将被禁止进入面试考场,并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封闭与等候。
面试开考后,工作人员将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引导考生进入相应面试室参加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要离开候考室的,须经所在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候考考生需离开面试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除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候考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四)应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部分职位将根据职位特点采取非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除试题明示允许外,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职位编码、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当场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五)等候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在指定的候分区域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待面试成绩核算完毕,签收本人面试成绩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
(六)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将清退面试考场内及周边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结束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考生离开考场时应领回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
(七)违规处理。
考生携带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候考或面试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前述面试规定行为的,将按照《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它。
本次招考面试考场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保管服务,以及除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外的其他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自行做好应考安排。
三、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所有职位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当职位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本人报考职位入围面试人数是否属少于面试名额的情况详见附件。
对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因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会多于职位招考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根据《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初定于2014年4月29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附件:参加面试考生名单http://www.szhrss.gov.cn/ztfw/gwyzk/ggfb/201404/t20140422_2341540.htm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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