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盟直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4〕16号)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30日—6月10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2014年上半年认定师范教育类院校毕业和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蒙语授课教师资格的提供蒙语授课证明材料)。
(五)体格检查表及报告单。
(六)参加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盟教育局认定工作安排(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30日—5月15日。
(二)体检时间:5月16日—5月20日(工作日)。体检地点:盟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联系人:李桂萍,联系电话:13847921880。
(三)现场确认材料时间:5月21日—5月30日。
(四)网上认定时间:6月2日—6月10日。
(五)证书打印时间:6月11日—6月18日。
盟教育局师资科联系人:巴特尔,联系电话:8264355,邮箱:xmszk@126.com。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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