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职业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
(一)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二)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 时间安排:
(一)认定时间:4月30日-6月8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5月1日-5月13日(所有申请人员务于在此时间内,自行网上报名,录入所有信息,逾期网站关闭,后果自负。
(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5月19日
(四)现场确认时间:5月20日-5月25日。
(五)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7月15日-8月15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流程
(一)5月1日—5月13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全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二)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三)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后提交。
四、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按照《鄂伦春自治旗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测试时间:5月19日。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填写《呼伦贝尔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和基质测试申报表》(http://www.elcedu.cn/上下载),于5月14日前上报鄂伦春自治旗教育局(elcjyjrsg@126.com),过期不逾测试。
五、网报现场确认
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质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请于5月20日—5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呼伦贝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海拉尔区河东阿里河路呼伦贝尔市政府大楼北楼政务中心三楼)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窗口进行信息确认。(申请人应携带资料等具体事宜可到呼伦贝尔市教育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470-8217421
2.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5月20日-5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到鄂伦春自治旗教育局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470-5621057
(二)鄂伦春自治旗教育局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指定处签字);
3.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9.鄂伦春自治旗医院出具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表格请自行到http://www.hlbrjy.cn/和http://www.elcedu.cn/下载。)
10.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六、7月15日后持身份证原件到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举报电话:5622904,举报信箱:elcjyjrsg@126.com.教育局同时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在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网上发布,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网址:http://www.elcedu.cn/ 。
此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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