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凡从事高校教师职业的必须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凡评高校系列职称的教师必须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请各部门将符合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人员材料收齐后于2010年3月24日前交人事处。
一、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证书二乙以上等级
3、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已取得高校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可免;取得博士学位的可免;师范类本科毕业的可免,但需提供本科时这两门课程的成绩单及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可免,但需提供这两门课程的成绩单)
二、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资料
1、由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体检表一份(该表可从/n5010c1070.aspx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3、普通话水平复印件一式二份。
4、电子版彩色照片及同底照一寸照片2张
5、提供高校教育学、高校心理学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应注意事项:
1、“本人简历”中的学历按高中、本科、研究生等有低至高的顺序填写。
2、 申请表本人只填写到个人简历为止,其他部分由人事处统一填写。思想鉴定表的前三项由个人填写,申请资格种类统一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证,学科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常见种类有:体育、艺术、外语、中文等)。
3、申请表、体检表贴好照片。
四、体检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除参加过教育实习的师范本科毕业生之外的所有申请人员都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试讲,待试讲时间确定后,人事处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