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面试及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拟聘用余莉琳同志为新区组织人事局普通雇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9/28/31/2014/05/21/20140521092841790786558/index.html
序号 | 报考岗位 | 姓名 | 面试成绩 | 体检结果 | 复审结果 |
1 | 人才综合服务岗位 | 余莉琳 | 88.4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人事科(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612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713)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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