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威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专业教师岗位共40个,其中高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7个,初级岗位31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或管理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6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3年6月9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68年6月9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及辞退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及尚未做出结论、正在接受审计的、受处分期间、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14日9:00-6月15日9:00
报名网站: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具体办法:
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要于2014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高级岗位不需进行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两表合为一张,参加试讲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14年6月14日9:00-6月1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报名结束后,初级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中高级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笔试
根据岗位不同要求测试相关知识。其中,初级岗位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有关法律法规;中级岗位笔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高级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
笔试时间为6月15日9:30-11:00。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试讲的报名人员,在试讲人员名单确定后(包含高级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缴纳试讲费70元/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留存备查):《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关的职称和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和经历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试讲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专业课试讲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试讲。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高级岗位以试讲成绩为总成绩。试讲成绩不足80分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应聘人员,享有相应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同时,学院还提供以下优惠:(1)可在校园内以成本价提供有完全产权的房源。(2)博士研究生专业教师签订工作协议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
试用期满合格,但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暂转为兼职教师使用,保留聘用资格1年,期间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逾期仍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条件中的岗位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不作为聘用依据,聘用人员须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竞聘,按竞聘结果确定聘用等级。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信息发布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
报名、表格打印及技术支持网站: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咨询电话:
威海职业学院570026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226025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职业学院
2014年5月27日
附件二:工作经历的证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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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的证明(样).doc》来源于威海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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