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隶属晋宁县建设局股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本县辖区内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市政道路设计、房屋抗震加固设计、园林建筑设计;晋宁县房地产管理所,隶属晋宁县建设局股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在全县范围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房地产权籍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 | 建筑规划设计 | 530100301 | 1 | 本科及以上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熟悉CAD、天正软件,有经验者优先 |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 | 建筑规划设计 | 530100302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 | 熟悉CAD、天正软件,有经验者优先 |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 | 建筑规划设计 | 530100303 | 1 | 专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熟悉CAD、天正软件,有经验者优先 |
晋宁县房地产管理所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530100304 | 1 | 本科及以上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2年以上工作经验 |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面向全社会,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至14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晋宁县建设局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县北苑路13号三楼局办公室)
联系人:钱红梅 联系电话:0871—7807862
(二)持有效材料到规定地点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5.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28日至29日
2.笔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二)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核、体检未能通过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举报监督电话
晋宁县监察局: (0871)7892287
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871)7894873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二)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