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区、县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省州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及指示,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执行教师持证上岗的规定,现将本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种类
1.认定范围:
①中、高等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②没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的教师;
③ 符合云教人[2004]8号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社会人员(非师范专业类的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认定种类:
高中、中专、实验实习教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学历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实验实习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③申请高中、中专教师(含高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实验实习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历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
按照《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教育学、心理学
非师范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或变更高一级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具备类别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4.身体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标准。
5.其它
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和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相符的人员应参加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0年5月4日起至5月7日止;
2.报名地点:泸西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625034。
四、交验材料
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可上泸西教育网http://xxgk.lxjyj.com.cn“最新栏目”处《泸西县二〇一〇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内下载填写);
2.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只填个人信息内容),表格可到(泸西教育网http://xxgk.lxjyj.com.cn最新栏目下《泸西县二〇一〇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内下载填写);
1.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专业人员);
2. 本人五分免冠彩色正面近照3张。
五、申报评定流程图
六、其它
1.讲课、说课、体检身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文件材料执行。
3.各相关学校、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做好宣传、转发、张贴等工作。
4.需要补发、换发证书的,参照教资字[2009]17号执行。
七、纪律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资料,严格按认定要求、流程及时准确完成规定事项,如出现徇私舞弊、弄私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思想鉴定表;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