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局属单位招聘录用人员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和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结合局属单位实际,在第一批公开招聘基础上,现将2014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常州市卫生局直属部分医疗单位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对象
2013年毕业尚未就业、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往届不限。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6.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要求和方法
(一)报名: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指导与监督,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周一)—6月20日(周五)。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①《2014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学位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④近期小2寸彩照2张;
⑤工作业绩材料、奖励表彰材料、参与重点实验项目、重点医疗攻关项目、医疗科研论文成果等材料(有代表性的材料)。
(2)网络邮箱报名: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报名,报名邮箱详见各单位报名邮箱。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①《2014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扫描件;
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学位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
④小2寸彩照扫描件;
⑤工作业绩材料、奖励表彰材料、参与重点实验项目、重点医疗攻关项目、医疗科研论文成果等材料电子稿或扫描件(有代表性的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实事求是出具各种证件、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应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出示时间可在学制规定时间内,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岗位招聘要求、科室人员结构、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科研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按1:5以内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的人选(经市人社局认定属紧缺专业除外)。
2.具备参加考试考核资格人员的考试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参加考试考核时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招聘单位对考试考核人选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考核时间:2014年6月24日(周二)。具体考试考核时间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巡视。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并报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监督。
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虑到外地生源往来常州不便等因素,可在征得考生同意自愿基础上面试人员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有拟录用考生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毁约,可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提交市人社局,并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考试考核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呈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携带其他相关资料到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十一、报名地点、咨询电话、报名邮箱
十二、本简章由常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六月九日
附件
1.2014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补充招聘优秀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14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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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常州卫生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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