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年该项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9月21日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选一)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1个专业科目。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四、获得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考试,方可获得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
五、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23日至7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尤其专业科目不要报错,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7月1日至3日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16422。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考生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军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身份证(军官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没有盖章的无效。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16日至22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8日至20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天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组织管理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现场报考条件审核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需购书的有关人员可在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或各地人社部门接受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订购。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门类多,考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及“四区一岛”人社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社部令第12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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