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机构编制、教育、人社、水利部门关于“三定向”(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部署,以及《大余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于6月20-30日组织开展2014年大余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培养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
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
二、招考对象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吃苦耐劳,热爱并自愿扎根基层从事水利工作。
2、大余户籍。
3、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史。
四、报考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提供高中毕业证明及高中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历届毕业生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及现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复印)。
2、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写《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招生考试报名表》。
五、岗位数量
2014年计划培养11名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以省水利厅批复为准)。
六、资格审查及申报
由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县水利局统一组织前往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进行入学考试。
七、报考程序及培养就业
1、“三定向”招生及录取
(1)由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负责组织入学考试(具体时间待定)。录取实行双线控制:一是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是划定最低录取线,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录取后,定向培养学生必须填写《2014年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报县编委办、教育局、人社局、水利局审核同意并盖章。县编委办、人社局、水利局、省水利水电学校与定向培养生签定《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
2、“三定向”学生的培养及就业
(1)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负责培养,定向培养的专业为水工专业,学制为两年(2014年9月-2016年8月)。
(2)“三定向”学生经考试合格毕业后,由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然后由县人社局、水利局根据签定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县基层水利事业单位工作;未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3)被聘用的定向生必须在我县基层水利单位工作6年以上,6年内不得调入其他非水利事业单位。不满6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 30日(双休日不休)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大余县招考办
联系人:蔡厚军 黄在明
咨询电话:
8732362,13870723319
8722240,13766325009
大余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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