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中心拟按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聘用何乔桑同志为中心工作人员,经考核等相关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4年6月17日到6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9033330(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373(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邮政编码:310012
2014年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14年6月17日
具体拟聘人员请参照: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6/17/art_2321_60722.html
招聘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直接考核聘用对象类别 | 备注 |
化妆品审评负责人 | 何乔桑 | 女 |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系工业分析专业 | 本科/学士 | 高层次人才 | 现任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化工产品检测部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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