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突泉县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党校教师,突泉县公安局通过公开招聘编外储备人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165名。其中:编内招聘130人,教育系统126人,党校4人,编外储备35人。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招聘计划中安排66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报名条件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简称“六项目专项”),安排26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授专项”)。
六项目专项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和纳入盟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职称资格、户籍等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二)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应聘。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聘用、储备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储备协议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突泉县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网址:www.tq.gov.cn)、突泉县新闻网站(网址:tuquan.nmgnews.com.cn)上发布,考生报名咨询电话:1564820500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凡不如实填写报名表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凡报名表所填内容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名与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2014年6月26日上午9时,逾期不候。每个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3年毕业生减半收取)。网上资格初审于2014年6月20日开始至2014年6月26日结束。报名第4天在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除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不开考的岗位以外,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允许改报。
4、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不开考并调整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于笔试准考证发放前在网上发布。
5、2014年7月2日—3日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报考蒙授专项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题参加笔试。
4、笔试在乌兰浩特市举行,日期为2014年7月5日,考场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成绩X40%+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7、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行专业测试),达不到1:3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进入专业测试。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要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年龄、性别、户籍、身高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工作中遇有问题要及时与盟或县人社局沟通,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
3、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学籍档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六项目专项服务期满证明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在笔试成绩高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布后报送盟人事考试中心,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送的名单收取专业测试费用,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6、根据专业测试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报盟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实施。
7、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的具体方式见招聘计划表。蒙授专项岗位须使用蒙语参加专业测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专业测试。
8、专业测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9、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测试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在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突泉县委党校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进编和工资兑现等审批手续。突泉县公安局与储备人员根据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签订储备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突泉县未明确招聘单位和岗位的中小学校招聘的教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根据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单位对人员的需求组织聘用人员进行报岗。报岗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根据报岗结果确定每个招聘岗位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进编和工资兑现等审批手续。
3、编内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聘期内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动工作。突泉县公安局储备人员储备期两年(含半年试用期),两年储备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遴选方式选拔到事业单位编内聘用。两年储备期满后未被遴选到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用人单位和储备人员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再续签两年的储备协议。储备期满不再续签储备协议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储备期内由突泉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储备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储备人员的工资待遇。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工作结束后,将聘用人员花名册和储备人员花名册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为编内聘用人员办理《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填报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工作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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