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关岭教育的跨越式发展。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内学校学生急剧增加,现有教师已远远无法满足教育教学业务的需要,为尽快解决县直学校和县城内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结合本县实际,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拿出152个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县正式教师公开遴选,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
根据我县县直学校和县城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拟定遴选计划数为152人,其中职校10人,初中118人,小学24人(含2人特殊教育)。具体遴选岗位见附表。
三、公开遴选对象
全县(不含白水镇)中小学在职在编在岗正式教师(不含县直学校和县城内中小校教师),符合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公开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沙营中学、新铺中心学校初中部、八德中心学校初中部的教师全员参加考试,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可报遴选岗位,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只参加第一阶段笔试。沙营中学、新铺中心学校初中部、八德中心学校初中部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落选后和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一并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分流到除关索街道办事处和顶云街道办事处以外的缺编中小学。
3.在编在岗连续教龄三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正式教师,且年度考核均评定为合格(含合格)以上。
4.报考关岭自治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关岭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报考初中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英语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
5.报考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关岭自治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特岗教师不参加遴选。
2.近三年来受各种处分人员(含已立案调查)。
3.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六、遴选方试
遴选方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6日——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3.报名提供资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交近期白底彩色正面1寸免冠照片4张。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5.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00元缴纳报名费。
八、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4年7月16——17日发放,发放地点为县教育和科技局。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公开遴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2的,缩减遴选岗位数满足1:2面试条件,缩减遴选岗位数不能满足1:2面试条件的,取消该遴选岗位。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总分100分,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长控制在10分钟之内。
面试课题: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根据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完成说课内容。
九、加分政策
1.获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办委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加5分。
2.获市委、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加3分。
3.获县委、县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加2分。
4.近五年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年加1分。
5.在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及以下学校,街道办事处村级小学及以下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每10年加1分。工作超10年以上,每超一年加0.1分。
6.第1至第3项有两项及以上加分的不合并计算,只能选择一个加分条件。
7.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同时进行,报名时间结束之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申请表》经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加分,并在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公示。
8.加分方式。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只计算入笔试成绩进行折算。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总成绩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符合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职称和岗位聘用:按各遴选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用,工资待遇按新岗位工资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一)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二)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遴选工作人员在遴选工作中,凡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违纪处理。对违反下列情形的,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853—7223142
遴选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3—7223316
县教育和科技局: 0853—7229284
本公告的相关事宜由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关岭自治县县直学校和县城内中小学
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4日
附件:
关岭自治县2014年县直学校和县城内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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