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2014年征兵命令,现将今年夏季征兵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二、入伍时间:批准入伍时间为当年9月1日;
三、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政治条件:征集服现身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普通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征集范围: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五、报名方式:
(一)普通青年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村、街道兵役登记站报名。有计划参军意向的要通过互联网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代码:220105ah。
(二)大学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在网上“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报名,而后到学校学生处进行登记。
六、相关待遇: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标准发放(长春市2013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546元)
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市、县政府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每年4500元发放,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
义务兵津贴(2年):500×12+600×12=13200(部队发放)
一次性退役金:4500×2=9000(部队发放)
复员费:3000(部队发放)
综上,我市普通义务兵服役两年(2014入伍新兵优待标准,平均可得到约86000元经济收益)。
七:咨询联系电话:
区征兵办公室: 张参谋 81080005
镇征兵办公室: 罗振龙 13756100515
街道民兵连长: 刘英春 13843145817
苇子民兵连长: 王 刚 13756897603
四合民兵连长: 孙建国 13756299748
卫星民兵连长: 潘 吉 13844866718
胡家民兵连长: 杨光本 13274302506
和平民兵连长: 马东平 15590502076
香水民兵连长: 邵占宇 1862662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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