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4]5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考试原则
遵照省里统一安排,全省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教师资格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扎根农村教育的信念。必须在所录用学校服务满四年,否则不享受特岗教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待遇;四年内如若办理调转关系,必须交纳违约金2万元/每年。
三、考生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本溪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四、考试科目、命题、评卷及考务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委托专门机构命题及阅卷,考场设在各市,按照国家标准化考试要求设置;面试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大学生就业局和市教育局负责。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
从2014年起,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本溪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省教育厅、人社厅将各市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七、上岗就职与考核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派遣录用人员到所报学校就职,签定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毕业生根据《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辽人社发〔2012〕30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非师范类毕业生需要经过2015年职称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确定相应岗位职务),对于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延长至十八个月,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凡录用人员必须在所任职学校服务满三年,方可正式落编。
八、联系方式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鲍丽华 0414-46832399
刘成金 0414-46829466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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